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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议延长新能源并网期限
发表时间:2020-05-25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

全国两会是观察中国发展的重要窗口,民之所盼,政之所向。

扎实做好“六稳”工作、全面落实“六保”任务,“保障能源安全”、“发展可再生能源”,不仅是今年总理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,更是两会代表们关注的热点和焦点。对此,全国人大代表、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大力建议:受疫情影响,延长风电、光伏并网期限,重树产业信心,稳定发展预期。

去年5月,国家发改委发布《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》,明确规定,2018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,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,国家不再补贴;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,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,国家不再补贴。 海上风电方面,对2018年底前已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,如在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,执行核准时的上网电价;2022年及以后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,执行并网年份的指导价。

今年伊始,财政部、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《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明确从2022年开始,中央财政不再对新建海上风电项目进行补贴。

但突如其来的疫情加剧了电价退坡对行业的巨大冲击。张传卫建议,放宽海上风电电价退坡并网时间窗口,为通过科技创新降成本创造有利条件;保持海上风电电价理性退坡,加快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滞后问题,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。

张传卫提出,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风电供应链,尤其是国际供应链紧张,加之复工延期、进度受阻等因素的叠加,项目并网时间延迟6个月以上,难以达到国家规定的并网时限要求。 建议国家适当延长风电项目并网时限要求(陆上风电延期至少6个月,海上风电延期至少12个月),保障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。

张传卫还大力建议,风电装备制造企业和开发企业受疫情影响资金成本压力加大,建议进一步降低或减免相关税收,降低企业资金成本。另外,建议取消或降低风电企业两个细则考核和电力市场偏差考核标准,为负荷下降导致发电减少的企业降低成本压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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